口服A酸能否同時治療痘疤或做手術?
已更新:2022年4月11日
口服A酸一直是治療青春痘的「仙丹」,它可以使皮脂腺萎縮進而減少油脂分泌、抑制發炎反應,更能使皮膚角質分化正常,抑制粉刺生成。長期使用口服A酸還會發現皮膚變亮、光滑,比服用前更為美觀。
過去醫師們一直有個共識,病患在口服A酸後6個月內,應禁止接受磨皮、化學換膚、雷射或手術等侵入性治療。現行許多醫美診所網站仍會提到雷射治療的禁忌症是口服A酸,只要近期有口服A酸即不建議做雷射,因此許多患者想治療痘疤,往往須等到停止口服A酸達6個月以上,才能進行治療。
究竟這個禁忌症濫觴於何時?約在西元1990年前後有些案例報告指出,共10位服用口服A酸的患者在接受磨皮或雷射治療後,出現傷口延遲癒合和蟹足腫生成的情形。因此醫師們合理推測,口服A酸經體內吸收後,可能會抑制膠原蛋白酶(collagenase)的作用,促使了蟹足腫和肥厚性疤痕的生成,所以教科書上會建議需在口服A酸治療結束至少6個月後,才能進行磨皮、雷射等治療。
但近年來許多醫師臨床觀察以及研究結果,紛紛對這觀念提出了質疑。許多同時口服A酸的患者在接受痘疤磨皮治療後,其傷口癒合過程正常,也無肥厚性疤痕或蟹足腫的生成。
2014年,兩篇韓國的論文發表於國際期刊,分別提到正在口服A酸,或是結束口服A酸療程3個月內的患者們,在接受飛梭雷射治療痘疤後,並未有蟹足腫或肥厚性疤痕的產生,傷口癒合也正常,且患者們對痘疤的治療效果感到滿意。2014年和2016年針對口服A酸的印度人做的兩篇研究也發現,雷射治療、雷射除毛和皮膚外科手術並未對傷口癒合和疤痕生成有負面影響。
由於諸多新研究證據的出現,2017年,許多國際專家學者針對此議題於國際著名期刊《JAMA Dermatology》發表了大規模的系統性文獻探討並提出共識,該文獻探討了32篇臨床研究(含1485件侵入性處置),結果指出並沒有足夠研究證據能證明口服A酸患者在接受手動磨皮、淺層化學換膚、皮膚外科手術、雷射除毛或飛梭雷射治療後,會造成傷口延遲癒合或疤痕生成。
不過,機械磨皮和皮膚全層汽化雷射則不建議在口服A酸治療期間進行,這兩種是更為侵入性、對皮膚破壞更大的治療,即使是無口服A酸的患者,在接受這兩種治療時,也需要謹慎的評估和傷口照護。
無獨有偶,印度醫師們同年也在國際期刊《Journal of Cutaneous and Aesthetic Surgery》發表相關治療指引,該文結論:「對於正在或近期接受口服A酸治療的患者,雷射除毛、飛梭雷射治療痘疤和老化、雷射除斑、微針電波、化學換膚、微晶磨皮、微針滾輪、皮膚切片、射頻燒灼術和淺層皮膚切除手術等是安全的。」
上述兩篇大型研究皆呼籲,過去30年來的錯誤觀念需被重新檢視,皮膚科醫師們在為口服A酸患者進行痘疤治療或回春治療時,不必再如此綁手綁腳,得以儘早讓患者重拾平順美麗的皮膚。
或許有讀者感到困惑,為何當初僅僅是10位個別案例,會讓全球專家醫師們如此杯弓蛇影,不敢對正在或近期接受口服A酸治療的患者進行侵入性治療,且這觀念就這樣持續了30年之久。
這現象又稱作「醫學證據之評估偏差(medical evidence evaluation bias)」,即使僅有非常薄弱的跡象顯示某項治療會對患者造成危害或極大副作用,醫師也會傾向不進行該項治療,縱使該治療對患者的病情是有益處的。
有項針對220位美國醫師進行的調查,詢問為何不敢對接受口服A酸治療的患者做侵入性治療(例:痘疤治療)時,最多醫師(74%)所擔心的是法律訴訟,反而比較少醫師擔心萬一疤痕或蟹足腫生成後的疤痕治療問題。
意思就是,教科書建議醫師不要做,醫師卻去做且產生後遺症,就得面臨患者提告的官司問題。而因為顧及法律層面而影響醫療行為準則的現象,在現今的醫病關係以及健保制度下,其實是越來越明顯的。
總而言之,根據現有醫學證據,如果正在口服A酸療程中或結束後6個月內,不需要擔心接受醫美療程或手術會有蟹足腫或肥厚性疤痕的風險。仍有所顧慮者,可在術後定期至皮膚科門診追蹤,假使發現有形成疤痕的傾向,及早處理都能有好的預防和治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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